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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25980号“君海游戏JUNHAI GAME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一、基本案情

32925980“君海游戏JUNHAI GAMES及图”商标由广州君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于2018年8月16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5类“将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库;广告;广告代理;在网站上为商品和服务提供广告空间;为商业或广告目的编制网页索引;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点击付费广告;为他人推广系列电影;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广告宣传”等服务上。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商标与温州市利瑞商贸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上已注册的第6216749“图形”商标(引证商标1)、新沂市九祥商贸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上已注册的第8520492“九祥;JIUXIANG及图”商标(引证商标2)、赵某某在类似服务上已注册的第13780485“小馋虫;XIAOCHAICHONG及图”商标(引证商标3)、武汉何世玉珠宝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上已注册的第8516495“何世玉及图”商标(引证商标4)、上海凰木轩红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上已注册的第15591349“凰木轩及图”商标(引证商标5)近似,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为由驳回其注册申请。2019年05月14日,申请人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上述驳回决定,依法委托我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申请。

 

二、决定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的引证商标1/2/3/4/5在字母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三、典型意义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本条中图形构图和整体外观包括了图形的构图元素、设计风格以及整体的视觉效果等方面,图形部分审查的主观性较强,图形外观稍有近似易被认定为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商标申请中如申请商标带有图形元素,在现在的商标审查规则中被驳回的几率是相对较高。很多时候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图形并非不可区分。因此,遇到这种情况被驳回的时候,如果申请商标十分重要,不妨可以考虑尝试提出驳回复审申请,成功率也是相对较高的。

本案中,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引证商标2“”、引证商标3“”、引证商标4“”、引证商标5“”在图形元素上存在部分相似的情况,但图形的整体视觉效果以及商标的整体构成,特别是文字的识读部分上差异较大;加之申请人复审中提交了关于申请商标的创意说明,对申请商标的各个细节进行了详细分析比较,进一步加大了两者的区别;其次提交了关于申请商标的使用证据和市场占有率证据,加以证明两者共存于市场之上不会对一般公众产生混淆。故,申请商标准予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