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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仙-U”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胃仙-U”是家喻户晓的胃药品牌。其品牌创始人香港建丰胃仙-U有限公司于2009年向中国商标局递交“胃仙-U”商标的第5类注册申请。但国家商标局于2010年对第7827837号“胃仙-U”商标的注册作出驳回决定。驳回理由是,商标中的“胃”字在药品商品上使用,易误导消费者使其对商品的功能疗效产生误认,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建丰胃仙-U有限公司对驳回决定不服,由此委托我司代理该商标驳回复审事宜。据了解,2009年以前也有多个国内申请人注册“胃仙-U”商标,被驳回。但建丰胃仙-U公司乃是该品牌的原创者,经过多年经营使商标在香港及大陆均有一定的影响力。我司经过多方面证据搜集,并经律师对情况研究分析后,在复审过程中据理力争。最后国家商评委于决定对该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最终于2012年予以该商标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