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粤助客户在专利侵权诉讼与无效宣告程序中取得全面胜利
近日,由广州科粤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粤公司”)代理的被告某上市公司,在涉及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中取得一审判决胜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5)粤73知民初2066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某照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与此同时,科粤公司代理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涉案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
本案中,科粤公司同时承担了诉讼代理与无效宣告双重任务,展现出在专利侵权抗辩与专利无效攻防中的高度专业能力。
在侵权诉讼阶段,科粤公司专利代理师围绕被诉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这一核心争议,深入剖析技术特征,精准指出被诉技术方案缺乏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控制电路板设置在导热管套内”“两个灯板”及“两个灯板分别装设在导热安装板两个侧表面”等关键技术特征,成功说服法院认定不构成侵权。法院最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客户免除高额赔偿及商誉风险。
在并行进行的无效宣告程序中,科粤公司代理请求人,围绕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问题,系统构建证据链,提交包括CN108397745A在内的多份现有技术文献,充分论证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18均不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曾就该专利出具《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初步结论为全部权利要求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然而,科粤公司凭借对现有技术的精准检索与对技术方案的深刻理解,成功突破该正向评价,最终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3月6日作出第61110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这一结果不仅从根源上消除了涉案专利的权利基础,也充分体现了科粤公司在专利无效程序中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证据组织能力。
科粤公司凭借在专利侵权诉讼与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协同作战能力,为客户实现“诉讼驳回 + 专利无效”的双重胜果,充分体现了其在复杂专利纠纷中精准把握技术事实、灵活运用法律规则的综合专业素养。本案亦为同类专利侵权及无效案件的应对提供了具有典型意义的实践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