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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在税收筹划中减税案例分析

随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助力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企业也意识到减税降负税收筹划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息息相关。目前税收筹划已经被大多数企业所重视。由于企业的税收筹划涉及到会计、财务、法务、金融等专业知识,而一些不具有自主税收筹划实力的中小微企业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或借助有资质人才的第三方服务公司量身定制一事一议专属该行业的税务筹划节税方案。

但是很多企业不知道的是,知识产权也能为企业合理减税提供助力,在此分析一下供大家了解。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已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科粤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服务。在企业涉及到原创或买卖专利、商标、软著、版权等业务时,在财务核算涉及到研发费用、无形资产等归集确认方面,以及后期合乎政策的获得减税效果的辅导方面我司都较有经验。

现用一个专利技术转让实例说明无形资产纳税筹划在买卖双方利用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筹划的操作技巧。案例详细说明如下:

由于看好手机lcd显示屏的发展前景,制造行业神通公司决定出资购买生产lcd显示屏的专利技术——wglcd显示技术,该项技术可以减少lcd显示屏功耗20%,增加lcd显示屏色彩饱和度15%,延长lcd显示屏寿命50%。经神通公司技术部编制的可行性报告预测,该专利技术预计每年能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10%,每年能为公司增加税后利润1,000万元。可以说,此项专利技术对神通公司扩大市场份额、保持自身产品竞争优势、提高公司净利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起着关键作用。   

经与该专利技术持有人张某初步商谈,张某表示无法接受要其本人缴纳的数十万元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要求该项专利技术转让收入净得500万元、凡是与专利技术转让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神通公司代为缴纳。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个人转让无形资产涉及增值税(营改增后)及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神通公司测算,本次转让需要交纳的税费如下: 

1.增值税:500*3%=15.00(万元);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5*10%=1.50(万元); 

3.印花税:500*0.05%*2=0.50(万元);

4.个人所得税:500*(1-20%)*20%=80.00(万元); 

合计应交税费97.00万元。   

神通公司找到担任其财务顾问的某会计师事务所,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专利技术转让提供纳税筹划服务。经过详细分析,注册会计师为神通公司制定了以下纳税筹划方案:   由张某用专利技术作价500万出资成立个人独资公司,独资公司再将专利技术卖给神通公司。 

一、经过税收筹划后,张某专利权转让应交税费如下

 1.投资环节 

 (1)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营改增)。张某用专利技术作价投资成立个人独资公司(或者可以和配偶成立公司),属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该项投资不需缴纳增值税(营改增)。  

 (2)成立公司费用:无形资产评估费不超过1.00万元、注册资本验资费约0.30万元、公司登记费约0.20万元,合计1.50万元。

 2.转让环节 

 (1)营业税:根据财税字(1999)273号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技术收入,免征增值税(营改增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相应免征。本次转让不需缴纳增值税。  

 (2)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专利技术所订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该印花税由持有书据的双方分别按全额贴花。本次转让需缴纳印花税0.50万元。  

 (3)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转让专利技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500万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减税效果对比  

 神通公司拿着纳税筹划方案与张某再次进行专利技术转让协商,张某同意了神通公司提出的转让方案,并且也作了小小的让步,同意自付公司登记费用,但是需要神通公司预付300万技术转让费,因为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的货币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张某要成立公司,除了用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外,还需要货币出资,神通公司也同意了张某的条件,专利技术转让成功。   

经过纳税筹划,双方皆大欢喜: 张某转让专利技术,获得了500万现金,虽支付了少量的公司设立费用,但获得一家公司所有权;神通公司获得了急需的专利技术,除了500万转让费之外,在购入阶段未支付任何税费,并且无形资产购入企业后,首先财务核算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文按研发费用归集的无形资产正常摊销,其次自2021年1月1日起,如果企业未在2021年10月份前享受200%税前摊销该成本,可在企业汇算清缴时按200%即1000万元进行纳税调减2021年的所得税应纳税额,从而双重减轻企业的税收压力。